新宁检察:维护夫夷江水域生态,向非法捕捞说“不”
2024-04-26 15:20:0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黎海平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黎海平)“我对自己在夫夷江电鱼的行为非常后悔,我愿意尽我所能进行生态修复”。4月24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李某在庭审中,对自己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

该案系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被告李某在2023年9月27日凌晨利用超声波在夫夷江金石镇永安村与石安村交界河段进行非法电鱼,捕获渔获物5.95公斤。在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期间,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者服务联合会书面致函,对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申请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决定对该案进行支持起诉。

4月24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并就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检察官认为,被告李某认错态度较好,且有修复生态环境意愿,但鉴于其家庭经济困难,建议法庭对该案进行调解,让李某以巡河护渔的劳务折抵部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双方调解过程中,合议庭采纳了检察官的建议,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支付了4000元,用于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并在县农业农村局、永安村委的监督下实施巡河护鱼3个月,同时在当地张贴书面道歉书。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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